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證婚律司(confirmed)


尋晚成晚都諗究竟岑漢和律師有無期,如果佢唔得搵邊個好,搞到我成晚都訓唔著,但今日一早又要起身返工,好攰呀!

一起身即刻check email,見到岑律師覆左我email,但係佢既回覆係話佢已經俾人book左6:00係荃灣證婚,即刻幫唔到我證婚。果一下真係一d無哂心機呀,咁唯send sms叫肥豬公唔駛再打俾岑律師,打去問埋林志達律師、戴秉信律師同黃家興律師有無期

搭緊車返工時,林志達律師打電話俾我 (因為之前果晚send 左email俾佢),但我聽唔到,於是佢留言叫我打返俾佢。本來諗住放工時打返俾佢,但咁岩肥豬公就打俾我。佢話戴秉信律師有時間同我地證婚而且個秘書好有禮貌,不過朋友價都要$3600+305,仲要咩都唔包。

但佢話打俾黃家興律師果時佢講緊電話,就好串咁叫佢遲d先打黎。於是我就話book戴秉信律師啦,還掂無得用岑律師,只要佢係頭4個是但一個我都無乜所謂。肥豬公居然仲問我,戴秉信律師唔好咩,我覺得佢幾好呀,佢話會係證婚前同我地做個2小時既講解。

我其實同肥豬公講完,真係勁唔開心!提早左兩年幾準備婚禮,一心諗住俾少少野肥豬公做,但無吹促佢做好,結果就book唔到想要既律師。都怪自己唔早d迫佢做野,自己又掛住影結婚相啲野而忘記左仲差一樣重要野未book。

唉,依家要俾多幾百蚊book 律師,又要自己俾錢買羽毛筆、戒指枕、結婚證書套,又over budget。已經無得入教堂行禮,依家想用返教堂模式證婚又用唔到,真係好唔開心。唯有到會面時間下戴秉信律師可唔可以用返教堂行禮既模式同我地證婚啦。

同肥豬公收左線,我就慣性地check下email。林志達律師果然係效率高呀,無覆返俾佢,但佢居然send左個勁長既email俾我。佢話我想book既日子同時間仲有,但一定要我親自打俾佢了解下佢。



以下係佢send俾我其中一段既email︰

本人之收費為港幣4,500元(基於雙方皆為年滿21歲未婚人仕、 日期謹訂於2012年10月14日、婚禮於尖沙咀進行及儀式於5時30分左右開始45分鐘內完成[i.e. 本人於6時15分前離開]),另外閣下須繳交政府收費港幣305元。儀式一般歷時15至20分鐘,而本人安排45分鐘已預留時間作應變之用。本人將可擔任半司儀服務直至宣佈閣下為合法夫妻為止而有關服務不另收費。上述收費之服務範圍包括填寫及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見証婚姻條例第12條宣誓、安排身份證明文件鑑正本、見証婚姻狀況之聲明、向婚姻登記處收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於安排之日期及時間到達場地舉行婚姻監禮儀式(時限為45分鐘)、見証婚姻條例第21條之聲明、於婚禮完成後即時呈交予新婚夫婦結婚証書正本並安排存檔結婚証書副本予婚姻登記處。因此,如聘用敝行之服務,新郎新娘無須到婚姻登記處候籌。

敝行將不會額外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覆印費、車資、泊車費等等。 應要求,敝行將可借出簽名筆、結婚証書簽名冊及介指枕予閣下於儀式當日使用,而敝行所提供之簽名筆、結婚証書簽名冊及介指枕有西式(象牙色)或中式(紅色)以供閣下選擇,有關服務將不另行收費。

雖然敝行預留45分鐘作為儀式之用,不過閣下可放心,本人於實際情況下將提前大約30分鐘前到達場地以便與閣下之弟兄姊妹們(尤其司儀)及工作人員安排閣下一個完美婚禮。

林律師send黎個email講解得好清楚,不過佢真係太貴啦!

我見過戴秉信律師證婚都好流暢好funny,不過最衰係咩都唔包,但我諗買埋d野都無book林律司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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